在开放陆资来台项目未确定前,大陆国营电信公司中国移动抢先以新台币177亿元(约合36亿元人民币——本报注)投资远传电信,未来将占远传12%股份,这是首宗两岸电信投资案;远传与中国移动还要合资成立子公司,进行采购与加值服务等策略联盟。
昨天傍晚,远传与中国移动在香港签订策略联盟与股份认购两份协议,中国移动认购远传私募发行的4.44余亿新股,每股40元,总金额177.7亿元,中国移动入股远传后,取得一席董事。
经济部投审会官员表示,目前中国移动仍无法投资远传,因远传属于第一类电信业,属敏感产业,第一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中,电信未列其中。
官员表示,业者若仅从事策略联盟,不涉实际投资行为,不算违法,业者可能是认为政策朝向开放,“先准备好”,开放后就可申请核准。
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(NCC)发言人李大嵩指出,NCC事先不知情,依电信法,外国人投资本国电信直接加间接不得超过60%,中资与港资要入股,必须由陆委会与投审会审核,最后再由NCC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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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消息2009年4月30日第8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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